呼和浩特3月23日电 (记者 李爱平)3月23日,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协同兴安盟及北京市东城区、海淀区、丰台区、房山区筹备的“十站巡回·送岗到家”北京内蒙古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(首站暨开幕式)在乌兰浩特市 ...[查看全文]
案例三
2024年1月26日,山东省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对汶上县某矿业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,发现4名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试卷使用别人的培训试卷、企业未对2名专职技术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,且存在矿区K19边坡集水坑北侧未设置防护栏、矿区内K19南配电柜未设置“当心触电”安全警示标志、矿区内K21西配电箱门缺失等事故隐患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有关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》有关规定,山东省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对5项违法事实合并处罚,对该企业罚款7.5万元。
案例三
2024年1月26日,山东省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对汶上县某矿业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,发现4名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试卷使用别人的培训试卷、企业未对2名专职技术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,且存在矿区K19边坡集水坑北侧未设置防护栏、矿区内K19南配电柜未设置“当心触电”安全警示标志、矿区内K21西配电箱门缺失等事故隐患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有关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》有关规定,山东省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对5项违法事实合并处罚,对该企业罚款7.5万元。
案例三
2024年1月26日,山东省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对汶上县某矿业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,发现4名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试卷使用别人的培训试卷、企业未对2名专职技术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,且存在矿区K19边坡集水坑北侧未设置防护栏、矿区内K19南配电柜未设置“当心触电”安全警示标志、矿区内K21西配电箱门缺失等事故隐患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有关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》有关规定,山东省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对5项违法事实合并处罚,对该企业罚款7.5万元。